蕪湖市支持知識產權和建筑業發展若干舉措
2025-03-24 14:50:02 來源:大礱坊科技文化園官網 瀏覽:80 次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興產業集中區、經濟技術開發區、三山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各有關單位:經市委、市政府同意,現將《蕪湖市支持知識產權和建筑業發展若干舉措》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為深化知識產權及質量提升機制,推動技術創新與建筑產業升級,提升產業核心競爭力,為蕪湖經濟高質量發展注入新動能,制定本政策舉措。1.促進知識產權創造、運用和保護。對開展高價值專利培育的創新主體給予不超過50萬元資金支持。對獲得國家專利金獎、銀獎、省專利金獎的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獲批國家地理標志產品保護的申報組織,每家給予10萬元補助。新認定的國家技術與創新支持中心、國家知識產權公共信息服務網點,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以商標權、專利權質押融資3000萬元以上的,對當年產生的利息、評估費用按總額的30%給予補助,單個企業不超過20萬元。對開展知識產權公共服務支撐重點領域關鍵核心技術攻關試點的企業給予不超過30萬元補助。高校、科研機構將專利轉讓或者許可給企業,年度累計達30家以上或者當年簽訂合同實際到賬金額累計達到100萬元以上,按到賬金額的5%給予獎勵,每家不超過30萬元。對在省級知識產權類平臺登記的導航項目給予不超過10萬元補助。對開展公共服務、且績效評價優秀的公共服務機構給予不超過50萬元資金支持。2.推動質量品牌建設。對新獲評中國質量獎、中國質量獎提名獎、安徽省人民政府質量獎、安徽省人民政府質量獎提名獎的組織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50萬元、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獲評質量強國建設領軍企業的給予3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獲評安徽省人民政府質量獎、安徽省人民政府質量獎提名獎的個人在省級獎勵的基礎上再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獲評蕪湖市人民政府質量獎金獎、銀獎的組織,分別給予5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對新獲評“皖美品牌”(制造業)、新取得“蕪湖智造”品牌認證的,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3.推動標準化創新發展。對2025年主導完成研制國際、國家、行業標準的單位分別給予不超過80萬元、30萬元、15萬元一次性獎勵(同一單位每年獎勵不超過2個項目)。4.優質建設工程獎。對主承建的工程項目獲得“魯班獎”“國家優質工程金獎”的,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獲得“國家優質工程獎”的,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獲得“黃山杯”等省級優質工程獎的,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獨立完成并被審定為國家級、省級工法的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全市優質建設工程獎獎勵總額上限100萬元,超出則按總量控制原則等比例調整兌付。同一企業或同一項目多次獲獎的,按最高金額給予獎勵,不重復計算。政府投資項目施工合同對工程獲獎情況約定相關獎勵的,不重復享受上述支持舉措。5.建筑業企業資質升級獎。建筑業企業資質等級晉升為施工總承包特級的,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晉升為施工總承包一級的,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全市資質升級獎獎勵總額上限200萬元,超出則按總量控制原則等比例調整兌付。6.建筑業總部經濟獎。建筑業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首次達到5億元的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每上一個臺階(超過5億元部分,每5億元獎勵5萬元為一個臺階)獎勵一次。全市總部經濟獎獎勵總額上限100萬元,超出則按總量控制原則等比例調整兌付。本文件實施中的具體問題由市市場監管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自2025年1月1日起,符合有關條件的即可享受支持。